知名演员起诉B站,原因是......
01
维权路漫漫,这次是B站
近日,葛优起诉B站网络侵权案将开庭。
据天眼查App显示,2月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向B站关联公司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关联案件为葛优与该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原告为葛优,案件定于答辩期及举证期满后第3日开庭审理。
记者查阅相关内容,发现天眼查信息并未显示更为详细的起诉原因。结合葛优近年的维权案件来看,作为公众人物,他此次起诉B站侵权也极有可能与肖像权、商誉有关系,加上前段时间的新闻来分析可见一斑。
把目光放到现在,记者发现,在B站官方出品的剪辑平台“必剪”上,有平台提供的贴纸素材,其中就有不少关于名人的“热梗贴图”,“葛优躺”等一系列和本人相关的素材赫然在列,而这些素材,在这几年间B站平台上用户制作的视频中更是数不胜数。
B站官方“必剪”平台
除了“葛优躺”,2009年上映的“老电影”——《让子弹飞》,在2021年7月登陆B站,一度成为B站放映厅当时播放量最高的影片,曾获得9.9分的高分,并成为这个靠二次元起家的平台上,第一部流量超越动漫作品的真人电影,也被誉为在B站年轻人群体中“封神”的作品。B站用户、up主围绕该部作品有大量的短视频二次创作。B站被起诉,大概率与这些二次创作的部分短视频作品有关,就像“搭便车”一样蹭葛优的个人影响力来获取流量和商业利益,甚至损害其形象。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游云庭表示,“如果是B站自用的表情包,哪怕是非付费的,使用葛优的肖像权,也应该取得其同意,否则就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如果是B站的up主在视频里使用,这段视频是B站推荐的,平台则可能有部分连带责任。”
02
公众号未经许可使用表情包
被判赔7000元
再来说说前段时间的另一则新闻,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官网获悉,1月31日,公众号“咸宁生活范”2016年7月23日发布了标题为“‘葛优躺’‘北京瘫’成时尚?医生提醒:别再学了!小心真瘫了……”的文章,其中使用了10张葛优肖像作为配图。
葛优认为,其未经授权许可,擅自使用多张肖像图片并在文章尾部位置植入公众号二维码等商业信息,利用网络热点“葛优躺”及葛优的社会知名度,达到宣传推广其平台和业务的目的,此举具有非常明显的商业属性。葛优要求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维权成本等合理开支5000元。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在公众号“咸宁生活范”连续三日登载声明,向原告葛优赔礼道歉,赔偿原告葛优经济损失7000元。
03
肖像权纠纷已超500起
胜诉率颇高
自2016年“葛优躺”表情包爆火以后,在许多公众号文章中都可以看到相关表情包的出现,近几年葛优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多家相关企业和账号起诉到法院,往往会胜诉,赔偿金额几千至上万不等。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更具体的“葛优躺”为关键词,能搜索到578篇相关的民事裁决书,多为二审判决。
记者注意到,此前演员葛优曾就“葛优躺”表情包侵权问题发起多起诉讼,且有多个胜诉。
据了解,2016年7月,艺龙网在其官方微博上使用了包括《我爱我家》剧照在内的7幅葛优图片18次,文字内容直接使用“葛优躺”。葛优以其肖像权受到侵犯为由将艺龙网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葛优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其肖像已具有一定商业化利用价值,艺龙网公司对葛优肖像权的侵害,必然导致葛优肖像中包含的经济性利益受损。2018年2月,葛优曾在其诉艺龙网肖像权侵权诉讼中胜诉,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微博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艺龙网公司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判令艺龙网公司在其运营的微博账号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葛优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7.5万元。
2019年1月,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泰信基金”)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推文,使用了“葛优躺”表情包。法院认为,影视作品相关著作权的行使与肖像权并不冲突,葛优对《我爱我家》中的角色形象仍享有肖像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法院方面综合考虑泰信基金对葛优肖像的具体使用方式、范围、时间和影响,最终判定:泰信基金向葛优赔礼道歉,同时向葛优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9500元。
同年9月9日,北京海淀法院公开一起“葛优维权案”一审结果,广州市康力士保健品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中擅用葛优照片进行商业宣传,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康力士公司赔偿葛优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共计8000元。
等你来pick→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信嘉毅
编辑 信嘉毅
责编 朱峰
监制 肖晗
校审 谭录岗